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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盟者的承诺 1、免费使用"安吉锁业公司"的品牌。 2、免费为加盟者制作授权铜牌。。 3、免费提供全套经营方案【包括:员工管理、锁具管理、全套营销 方案〔营销策略、营销员培训、市场运作、开业筹备、日常经营、广告宣传等技巧与方法〕】 4、可得到安吉锁业全国统一媒体广告的支持,提高加盟者知名度。 5、免费根据加盟者的现状,设计适合加盟者发展的前程。 6、免费为加盟者提供最新的、准确的业内信息。 加盟优势 1.降低企业风险,增加成功机会 中国有名俗话"树大好遮荫"小投资者加盟特许经营网络,有整个连锁总店作"靠山",又可以从总部那里获得专业技术等方面,对于缺乏经验的创业者来说,确是一条通往成功的捷径。当然,所有企业活动者包含有风险,特许经营也不例外,但采取加盟特许业方式要比独立创业的风险小的多。据美国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统计,在开业的第一年就失败的自营店铺比例高达30%~35%的店铺在开业第一年失败的比例仅为3%~5%。这正是加盟商加盟连锁总部最吸引的重要原因之一。 2.加盟商可以得到系统的管理训练和营运帮助 企业拥有一套成熟并被证明是高效率的管理质量体系模式无疑是事业成功的基础。投资者尽管他没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他可直接从总部得到管理技巧,经营决窍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而这些经验是总部经过多年实践,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并形成一套规范化的管理系统,标准化的经营管理方式,极易获得成功。同时,总部还设有专职人员对加盟商在开业之初和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供帮助服务。 3.加盟商可以使用商标和服务 现代社会的消费者,不论是购物还是饮食娱乐消费,再也不向从前那样仅仅对价格水平感兴趣,尽管价格仍然是商家竞争的具有良好的形象与高质量的服务已成了消费者关注的首选。因此,加盟总部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和高品质的商品服务,加盟者可以利用这种优势,地位。 4.加盟商可以减少广告宣传费用,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个体经营者加盟特许组织之后,可以坐享已经建立起来的良好信誉和知名度,省去初创业时"打响招牌"的广告宣传费用,达到目的。但在现代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里,要保持自己的市场地位,永远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就需要持续地进行广告宣传,不断给消费者心中的印象。而如果各加盟店单独进行广告宣传和公共关系活动,显然力不从心,且影响力极有限。通常情况下,这些一一来做,每个加盟店按一定比例向总部交纳一定费用,总部经过策划后,采取联合行动,发布全国性的广告,内容一致,影响广告商也有一定吸引力,有利于降低广告成本,各加盟店成员者能从中受益,所分担的费用比单独做广告显然要低的多。其实,这些分店少则几十,多则成千上万,这些散落在全国各地或世界各地的分店就是最好的"活广告",它们每天都在提醒着消费者其实各加盟店在无形中已经享受了这种宣传优势,这是独立商店难以达到的效果。 5.加盟商可以获得加盟总部的经销保护 一般来说,特许经营总部常实行经销区保护的方针,即在一个区域只接受唯一的加盟者,不再建立其他特许连锁店,以避免竞争,共同对付其他竞争者,保护双方的利益。 6.加盟商可以获得更广泛的信息来源 由于加盟总部将从各加盟店收集上来的信息数据加工后及时反馈给加盟店,并随时对周围的各种环境作市场调查和分析,包括目标顾客层形态的变化,消费水平的变动、消费倾向的改变、产业界信息等,使得各加盟店能及早采取应对措施。而单个企业有着再大的信息量,往往无力承担这笔庞大的信息调查分析费用 . 加盟协义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乙方使用甲方形象,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区域范围 甲方同意乙方在 区域开展甲方独家特许加盟经营。 第二条 规模 乙方保证有合法的办学手续。平米办公经营用房,1 名专职锁匠。 第三条 独立的经营者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具有投资、代理、雇用、承包关系。 2.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但须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连锁规范管理。 第四条 加盟金 1.乙方于签定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合计 2200元。 2.加盟金主要为乙方支付其使用甲方商誉、广告宣传等无形资产的费用。 3.不论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退还加盟金。 第五条 管理费及纳税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免交纳专项管理费 100元。 2.管理费主要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经营指导、帮助等费用,其经营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于每年年初十日前向甲方交纳当年管理费。 4.乙方按规定在乙方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六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在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乙方的终身免费指导。 第七条 纠纷、质量事故报告义务 乙方在营运中发生质量投诉,由此引起的相应诉讼及其它纠纷,应尽快妥善处理,避免和减少对“前程锁业”的负面影响,并及时报告甲方,以获得甲方的支持和协助。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合同意,可以更新或续签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乙方如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加盟者在规定的期限纠正其行为,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拖欠须交甲方的管理费超过二个月; (3)乙方的其它严重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 (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投诉的情况。 2.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警告,并协商处理办法,若无法达成一致,则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 (2)乙方未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对外设立担保或进行其它处置; (3)乙方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资料文件。 (4)乙方损害甲方的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及其它加盟者的工作及经营。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经营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经营。 (6)法令、政令要求乙方终止经营。 3.如果甲方发生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可以以书面形式敦促甲方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义务,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十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如乙方希望出让或出租时,甲方有权优先接替、承租。 第十一条 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引起诉讼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第十二条 其它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向乙方详细说明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获得了乙方的充分理解。 2.乙方理解并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十四条 协商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加盟金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后生效。 3.未尽事宜,甲方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城地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盟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强、无前科、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 2、遵守行业道德、尊师爱徒、坚守职业信念。 3、学成后不得随意传授开锁技术、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4.年满18周岁,无前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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